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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检察院为贫困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 2018-08-18

镇坪检察院为贫困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

“感谢检察院领导对我的关怀,在我危难时为我申请司法救助,送来救助资金”。88日上午9时,当镇坪县城关镇竹节溪村民范良和从检察长陈亮手中接过3000元司法救助金时,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20161817,因镇坪县城关镇竹节溪停电问题,范良和和本村村民刘厚本发生纠纷,双方在拉拽过程中同时倒地,范良和从地上爬起后,在往家里跑回时不慎跌入石坎下摔伤,当晚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闭合性胸部损伤”。范良和住院治疗4天,共花医疗费1883.59元。

因伤情恶化,2016121日,范良和再次住院治疗,医院再次检查结果为胸11、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810肋骨骨折。20161223日,经陕西金州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伤残程度为8级。范良河多次与刘厚本协商,要求刘厚本承担医院住院治疗费未果,遂向镇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判刘厚本赔偿范良和经济损失889.08元。因范良和无法证明自己第二次住院的伤情与刘厚本的拉拽有因果关系,刘厚本不服法院判决,至今未履行法院判决。

在证据缺失,求诉无门的情况下,范良和向镇坪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镇坪县检察院通过审查发现,范良和已经60多岁,家中还有1个患有严重精神病38岁的儿子,且范良和是多年在册的低保贫困户。鉴于以上情况,镇坪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有关要求,主动为范良和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以彰显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众的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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