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的老旧塑料管道、燃料贮存桶都按要求更换了,我也参与了有关部门组织的餐饮企业安全知识培训……”近日,旬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对餐饮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某餐馆老板说道。
今年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甲醇案件中,发现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益诉讼线索。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辖区部分餐饮场所违规使用“三无”醇基燃料,存在用白色塑料桶等不规范容器储存燃料,储存装置没有安全阀门,燃料输入管道老旧,存储地点杂乱、甚至有的和厨房用品混放,醇基燃料与液化气双燃料混合使用等情形。餐饮店等场所一般都在人流密集地区,甲醇燃料随意放置厨房,不规范使用一旦发生泄露,将会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直接威胁现场及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将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遂依法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商贸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排查餐饮企业使用甲醇燃料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常态化检查监管,及时、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成立由应急部门、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对储存容器、管道材料、安全标识等方面隐患逐户进行了现场检查,深入辖区共排查餐饮店383户,确定使用甲醇燃料餐饮经营户73家,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对隐患问题发出检查整改通知28份,经过整改,目前这些安全隐患问题已消除。
安全生产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下一步,旬阳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察“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预防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既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助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