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自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开展以来,旬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节能降耗、绿色办公为目标,把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融入日常,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宣传教育浓氛围
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在院内张贴温馨节能标识,提醒全体检察干警节约资源,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倡导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规范制度提效能
健全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坚持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每月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定期分析总结资源消耗和节约情况,及时整改个别节点用水、用电、用纸能耗过度问题。
精细管理促节能
持续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实施数据信息网络互通互连。加大绿色低碳物品采购力度,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办公用品,科学计划办公用品采购数量。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提醒干警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等,倡导干警外出采取低碳方式出行,将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落到实处。
荣誉是鼓励更是动力。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在做好自身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体系,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努力构建节能减排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