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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察部

发布时间: 2019-03-27

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主要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负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行政检察工作主要负责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负责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要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电  话:0915-7221167

部  长:鲁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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