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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上“放心水” 喝出“幸福味”——公益诉讼聚焦饮水安全

发布时间: 2022-07-28

  水是生命之源,亦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物质之一,长期以来,饮水安全都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近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石泉县域内某集镇水厂承担着集镇多数居民的生活用水,但投入营运以来一直未办理卫生许可证,饮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向石泉县卫生健康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卫健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该集镇水厂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置。石泉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安排人员前往涉案水厂进行核查,对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行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组织水厂工作人员严格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该水厂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立即进行了整改,缴纳了行政罚款,并及时依照规定办理了卫生许可证,水厂营运进一步规范。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辖区集镇饮水安全进行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提升了县域居民生活幸福感,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民生福祉,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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