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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 2019-11-14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为探索构建更加科学顺畅的新型侦诉关系,更好地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与指导,共同应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1114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石泉县公安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石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斌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石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波、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文亮出席揭牌仪式并发表讲话。

刘家斌在致辞中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支持、紧密配合、强化保障,确保派驻检察室各项工作立即迅速有效开展。二是加强调研,完善机制。检察院和公安局要注重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对实践中达成的共识,及时总结,形成制度,提炼总结一批富有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着力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及时总结刑事发案规律,研究打击、防范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三是凝聚合力,实现共赢。公安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检察院要科学界定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共同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扎实推进治石泉、平安石泉建设,进而为“三宜石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工作中,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派驻检察室,秉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工作原则,积极承担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职责,通过查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平台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查看办案流程、法律文书等方式,对公安机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方位监督模式,有效加强公、检两家办案协作配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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