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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检察院迅速启动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 2019-07-11

7月8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开展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动员部署大会,迅速启动了警示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大新领学中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印发《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宣读了石泉县院《关于开展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孜平通报了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纪律处分情况,教育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认清反面典型的危害,进一步提升思想防线。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文亮就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小洞不补,大洞一尺五”,全体干警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底线,强化服务意识,有效净化社交圈,确保清正廉洁。二要强化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理念信心,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廉政教育学习,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三要认真查摆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按照市院要求,根据通报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全面细致排查岗位“风险点”,建立清单,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要以案为鉴,深入查找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规矩缺失、履行职责不到位、有无办人情案、关系案、有无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方向、目标、时限和措施,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四要狠抓执法办案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和“签字背书”,深挖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彻查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不懈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工作,重点对办案流程操作、案卡填录信息公开以及网上办案全程留痕进行监督,强化检察环节办案的全面、全程、全员监控,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严防案件质量出现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干警的惩戒力度,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要健全机制,强化八小时外管理。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管理监控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干警八小时内外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生活纪律。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深入开展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深挖思想根源,严明纪律规矩,解决突岀问题,消除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筑牢思想防线,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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