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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检察:远程提讯实现办案防疫“两不误”

发布时间: 2022-01-27

  “李某某,我们是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由于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今天我们对你进行远程提审......”1月12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使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展“线上”办案。 

  在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提讯室,承办检察官依托远程提讯系统,与羁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同时制作电子笔录,完成了对该名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的讯问。 

  当前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并妥善做好防疫期间案件办理工作,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谋划,迅速建成安康市首家高清远程提讯系统并启动使用,不仅有效避免了人员集中,给监管场所减少防疫压力,而且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做到了“零接触”讯问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确保执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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