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平利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实干笃定前行,用汗水浇灌收获,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中实现“四连冠”,再次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一、聚焦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尽心尽力“战脱贫”。坚持把党的力量挺在脱贫攻坚最前沿,扎实做好大贵镇广兴寨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通过机关支部联在村上、党小组联在产业链上、党员联在户上“三联”,形成了抓班子带队伍、抓产业促增收、抓帮扶赢民心的“三抓”工作格局,促进整村脱贫摘帽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和入户走访频次,办实事好事50多件,努力让贫困户、非贫困户都能得到实惠,经验做法被《当代陕西》等主流媒体宣传推介。为夺取脱贫攻坚整县摘帽的决定性胜利做出积极贡献。
尽职尽责“促营商”。在保障营商环境“硬需要”上驰而不息,依法处置非法堵路、阻工6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人,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服务营商环境“软需求”上善作善成,对涉案民企负责人不捕2人、不诉1人、改变羁押强制措施2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上久久为功,举办“检察护航 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帮助企业释难解疑、排除风险、堵塞漏洞。与县工商联等部门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凝聚服务企业合力。
尽善尽美“护公益”。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各方理解和支持。一年来,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通过检察建议、发布公告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自行主动纠错,促使98%的案件在诉前程序得以解决。办理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违法者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发出全市首例英烈保护检察建议,捍卫国家精神坐标。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办案质效交人民评判。公益诉讼工作继续领跑全市、位居全省前列,多次在省市系统会上交流经验。
二、勠力同心,在维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重拳扫黑除恶出战果。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16人。依法办理了中央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的宋某委等8人“假记者”敲诈勒索案、成某佳等6人“套路贷”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案、李某等7人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原队长张某生受贿、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经验做法被市检察院转发推介,在全市检察系统和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全年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80件12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8件8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2件25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3件209人。办案数量同比增长38%和52%,有罪判决率达100%。重点办理了涉案1.2亿元的冯某花组织领导传销案、托某木等4人跨省贩毒案、魏某运输1025克海洛因案等重大影响案件。坚决打击袭警行为,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侵犯。依法处置医闹和非法信访,白衣天使形象必须维护,法治社会谁都不能“任性”。
协力推进反腐作贡献。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同比上升75%。对汉滨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原队长赵某受贿案、汉中市国土局汉台分局原局长车某彬受贿案、城关镇龙头村旅游开发管理办公室李某珊贪污案依法提起公诉,为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检察贡献。
减少社会对抗促和谐。积极参与政法机关“三联三抓”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检察环节不出问题。秉持刑法谦抑性理念,全年共依法决定不批捕22件44人,不起诉19件24人,变更强制措施3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促使3名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消除了对立情绪。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42件187人,案件适用率位居全市前列,促进了社会和谐善治。
三、不忘初心,在为民服务中供给检察产品
关爱未来更有温度。建成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000余名学生走进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广受各方好评。基地荣获“安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称号,被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检察干警开展校园巡讲、专项检查35次,推动预防校园欺凌、学校门禁和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落细。举办“关爱未来 护航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教科局等6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护“少年的你”。经验做法被《陕西日报》宣传推介。
回应关切更有力度。抓群众最“恨”的事,从快办理“偷鸡大盗”王某兵案、“冒充熟人”电信诈骗案、“刮刮卡”中奖诈骗案、“演双簧”诈骗案等系列案件,切实当好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人。解群众最“忧”的事,通过司法办案等手段,协助追讨农民工“血汗钱”23余万元,让劳动者不再“忧薪”。帮群众最“难”的事,对74件次群众来信来访,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赢得群众点赞。
服务民生更有态度。全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不定期对药店、商超、农家乐、餐饮具消毒企业等开展检查,确保群众吃的放心;联合水利、卫健、环保等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医疗污水排放”专项监督行动,及时叫停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河道等问题,促成全县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新建专业排污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心;对部分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垃圾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牵头召开渝鄂陕三省(市)五县检察机关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第1次联席会议,确保群众居住环境舒心;将机关车位、厕所向公众开放,让群众在出行中得到便捷、感到暖心。2019年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市第二,创历史新高,获评“全市人民满意检察院”荣誉称号。
四、找准重心,在维护公正中履行检察职责
做强侦查和审判监督“出经验”。在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办案中心成立派驻检察室,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4人;参加重大刑事案件讨论13次,引导现场勘查3次;纠正漏捕3件4次,追诉漏罪漏犯8件14人;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法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侦查活动监督11件次,对审判活动监督5件次,依法抗诉2件3人,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转发推介。
做实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监督“获表彰”。监督法院行政执行活动6件次,监督行政机关履职4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安全大检查8次,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10人次,助力县看守所连续39年安全无事故;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0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次。3件案件、2份法律文书获省市检察院通报表彰,1件案件获评全市唯一“优质案件”。
五、坚定信心,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固本培元正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1357”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受到省、市委领导肯定。“忠于党,平如水,利于民”检察文化在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上交流发言。机关党建被县委树为标杆单位,连续三年获评“全县党建工作一等奖”。党支部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苦练内功重自强。坚持办好每月两期“检察大讲堂”,继续开展“每月检察之星”评选和“日读一文,周写一篇,月读一书”活动,输送45人次外出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干警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案能办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如期完成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6名优秀干警得到提拔晋升,干部结构不断优化,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
从严治检作风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司法。坚持零容忍、不护短、不宽软,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约谈5人次,检务督察17次。作为全省唯一县区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
创先争优树形象。坚持以公开赢公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件,程序性信息279件,公开法律文书186件。全年在各级媒体发稿937篇,4项亮点工作在省市电视台播放,6篇调研文章在省级刊物刊发,13份经验材料被市检察院转发,21次被上级推荐为党建、业务学习观摩点,微信公众号“平利检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微信10强,15个集体、8名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有力提升了平利检察工作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保持本心,在接受监督中完善检察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主动请示报告。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各种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对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专门研究、专人办理、及时反馈。不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联络,通过登门拜访、电话专访、定期走访、寄送书信以及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形式,主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确保履职监督更加便捷高效。全年共接受县人大视察、评议工作4次,报告工作5次,报告重大案件6件,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事项4件,走访人大代表150余人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道路仍然在路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充满必胜信心。这份信心,源于县委的坚强领导,源于人大的依法监督,源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厚爱及支持。一年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多次到县检察院视察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有关部门及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对检察工作给予肯定、激励和鞭策,这是对我们最有力的帮助、支持和打气!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序章,短板亟待补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检察工作转型还不完全到位,法律监督不平衡问题仍需着力解决;面对新矛盾新挑战,检察产品供给还不够优质,服务保障水平仍需努力提高;面对新理念新思路,检察工作方式还不够科学,惯性思维方法仍需大力破除;面对新职能新领域,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专业能力素质仍需加强培养。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平利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定打造小院大作为“平利模式”这一目标,抓住“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创省级文明单位”两个创建,突出“党的建设、服务大局、法律监督”三个重点,抓实“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项工作,更进“思想提升、服务提质、业务提档、队伍提优、改革提效”五大台阶,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信仰、信念、信心”引领检察工作,永葆检察机关政治本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来平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检察职能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深悟透用好”上见成效,切实履行好让父老乡亲平安顺利、幸福安康的检察责任。
二是以“同心、同向、同步”谋划检察工作,树牢检察机关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把同心体现在行动上,以更加优异的检察绩效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大局。把同向体现在尽责上,大力弘扬“三苦三真”精神,在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中贡献检察智慧和担当。把同步体现在实干上,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在打好经济发展保卫战中想在前、做在前、服务保障在前。
三是以“做优、做实、做好”推进检察工作,彰显检察机关价值追求。做优刑事检察,用好“捕诉一体”机制,强化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全流程检察监督。做实民事检察,着力在服判息诉和纠正错误裁判两端发力。做好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强化纪法衔接,共筑“防腐大堤”。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释法说理工作,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不仅是“看得见的正义”,更是“说得出的正义”。
四是以“民生、民利、民情”定位检察工作,昭示检察机关人民属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眼长效常治,推动建章立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犯罪,依法惩治医疗、教育、食药环等领域的刑事犯罪,保障民生安全。管好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努力形成“平利经验”。将心比心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实“温暖控申”品牌。
五是以“干净、干事、干练”砥砺检察工作,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持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以打造智慧检务为检察监督“减负增能”,以提升专业素养为检察干警“强身健体”,以强化执纪问责为检察队伍“立规明矩”,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有决心更有信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敬终如始守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坚决打赢“三场硬仗”、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人民检察院职责:(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也可概括为“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项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两创”目标:创省级文明单位、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
●“捕诉一体”:由原来的批捕、起诉分开,至少两人以上办理,变为现在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从批捕到起诉持续跟进一个案件,负责到底,有力提升了案件质效。
●认罪认罚从宽: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政法机关“三联三抓”:政法机关联镇抓乡村治理;政法领导联村抓乱点整治;政法干警联案抓矛盾化解。
●支部联盟助力脱贫攻坚“三联三抓”:机关支部联在村上,抓班子带队伍;党小组联在产业链上,抓产业促增收;党员联在户上,抓帮扶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