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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12-07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平利县检察院坚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实现“平利检察工作三年新跨越”为目标,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典型示范打造品牌,固本强基实现跨越,检察工作亮点纷呈。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中位列第一,实现从“后位”到奋力“夺冠”的追赶超越;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主动服务重大决策实施。围绕杨家梁统筹示范安置区、平镇高速、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建设,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开展重大民生工程招投标临场监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共面向社会办理查询2640次,全面净化投资环境,有效保障项目安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11人。扎实开展打“五霸”(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专项整治行动,对3名涉嫌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4名涉嫌妨害公务、阻挠民警执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打击处理,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全力护航“五美”平利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全面建设中国最美乡村”部署,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以“讲三理、发三议、织三网”为构架的扇形生态检察保护工作模式,严查破坏生态资源背后的渎职犯罪2件5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保护平利碧水蓝天,为“五美”平利建设保驾护航。创新推出的“扇形生态检察保护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反渎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苦帮真帮打赢脱贫战役。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政治任务,向包抓的大贵镇广兴寨村解决帮扶资金60万元,扶持建立布尔种山羊繁育基地,发展食用菌、烤烟、养殖等项目,成立贵广种羊繁育、富源食用菌两个专业合作社,探索出一套“合作社+产业大户+贫困户”推动共同发展的特色扶贫模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络,推动落实道路、河堤、人饮工程等建设项目,30名干警与贫困户结成对子,定期到村走访,捐款捐物累计9000余元。包抓村脱贫攻坚工作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省、市第三方评估验收,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村”;帮扶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坚持惩防并举,在法治反腐中促进风清气正

自侦办案领跑全市彰显“平利速度”。扎实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利剑”专项行动,全年立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8人,查办科级领导干部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26.65万元。特别是5月份跨县成功查办汉阴县安监局原局长等1案6人的行受贿、玩忽职守大要案,从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仅用3个多月时间,以自侦办案“平利速度”领跑全市。

扶贫领域制度反腐探索“平利实践”。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纪委、扶贫、财政、审计等8部门和11个镇建立协作联系机制,构建起以县为中心点、镇为连接点、村为辐射点、户为基础点四级交汇的精准预防网。同时,邀请省检察院、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资深检察官,为全县公职人员讲授预防职务犯罪课,组建5支宣讲队,分赴各镇开展警示教育宣讲32场次。结合案件查办开展预防调查5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专项工作视察后给予充分肯定,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宣传推介。制作的《树立廉洁意识、规范履职行为、远离职务犯罪》课件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课件。

三、依法惩治犯罪,在维护稳定中保障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全年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4件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0件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7件15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7件137人,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2件3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嫌疑人33人,提起公诉74人;批准逮捕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8人,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坚持宽严相济促和谐。全年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的嫌疑人决定不批捕4件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7件18人,积极促成刑事和解4件4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35名真诚悔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被告人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轻微违法犯罪决定不起诉4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件次。对4名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5万元。

四、注重提质增效,在强化监督中促进司法公正

着力提升侦查和审判监督质效。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6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2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参加重大刑事案件讨论8件次,提前介入现场勘查2件次;纠正漏捕、漏诉8人;发出侦查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检察建议3件,均得到整改。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对审判活动发出纠违3件次,提出量刑建议137人次,法院采纳率达95%以上。牵头召开案件质量提升专题联席会议,促推出台《公检法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4个规范性文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保障办案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着力提升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监督质效。扎实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查,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或不当情形提出纠违16件次,开展安全大检查8次,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98人次;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次,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次,杜绝脱管、虚管现象发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次,提炼总结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在全省予以交流。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审查后提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探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摸查案件线索7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整改检察建议4件。

五、全面从严治检,在正风肃纪中锻造过硬队伍

政治建检添定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选准载体树立标杆,创新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被选树为全县政法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标杆单位。坚持每周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构建长征精神引领、党旗党徽鲜明、党建制度齐全、铸魂理念支撑“四维一体”党建阵地,党建引领整体工作成效明显。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凝炼出“六大精神”和“六大理念”为支撑的“平如水,利于民”人文检察文化体系,全面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素质强检提能力。高度重视人才教育培养,部署开展“学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学习实践活动,16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办培训班2期,对25名年轻干警进行“菜单式”培训。同时,开办检察讲堂、法律讲堂,建成多功能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让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在机关蔚然成风。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为24名干警进行检察官职务套改,完成了10名检察官入额遴选、定级、增资等工作。12名干警被提拔到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1名副检察长推荐到外县任正职,新任命检委会委员2名、检察员5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后劲持续的人才方阵已具规模。

从严治检强作风。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和“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叫响“三看齐”口号,突出“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干警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部署开展“慵懒散怠推”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编印《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出台《安全行车“五个绝对禁止”》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力促作风养成。全年未发生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阳光检务树形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6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2件,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在各级媒体刊物发稿1004篇、调研文章16篇,其中在《检察日报》、《民声报》等媒体发稿68篇;积极推进“互联网+检察”,利用平利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新闻160篇;编发《平利检察信息》36期。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在我院呈报的第14期《平利检察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平利县检察院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效,在全市加以宣传引领。”提升了平利检察队伍美誉度。

创优服务赢满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利用远程视频接访、民生服务热线、12309举报电话等平台,办理信访案件134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件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7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9件次,切实增强群众满意率和获得感。加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携手社会慈善机构为17户贫困、留守儿童提供从小学到高中的长效资金救助;深入城关初中、长安中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11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4000余人。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提升“两率两度”专项活动,发放平安建设明白卡5000余份、征求意见函2000余份,制作20万只印有检察微信、微博二维码的“检察小口杯”送到群众手中,用“小口杯”赢得群众“好口碑”。经验做法被省、市检察院予以推广。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人大监督中提升检察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两会”期间专门组织中层以上科室负责人旁听各代表团审议,分门别类、原原本本梳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2016年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任务落实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监督法》考试,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意识;坚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积极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来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年底以信函的形式向每位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全年共接受市、县人大视察专项工作1次,报告工作5次,报告重大案件6件,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事项4件,走访人大代表150余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在追赶中实现超越,在担当中有所作为,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保障发展、服务群众的措施还不够精细,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检察人才短缺现象仍较为突出;四是检察改革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节点,对改革的理解、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攻坚,始终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破解难题、服务发展上,在改革创新中抢抓主动,在统筹全局中把握重点,在补足短板中迎接挑战,在干事创业中奋发有为。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平利县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六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为主线,紧紧围绕“走在全市前列、处在全省一流、争创全国先进”升级版“三年新跨越”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努力为全县“经济追赶超、党建争创出、全局双创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以打“五霸”为抓手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服务杨家梁统筹示范安置区、脱贫攻坚、平镇高速等中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持续惩治“五霸”行为,加大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深挖幕后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持续加强扇形生态检察护航“五美”平利建设,让平利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二是要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执行检察监督,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格局。持续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专项工作,坚持以点带面,以专项带全局,推动监督工作全面发展。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积极运用诉前程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坚决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继续推动落实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全面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

三是要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为抓手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扶贫资金走到哪里检察机关的眼睛就盯在哪里,切实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看好专项资金“钱袋子”,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脱贫攻坚上,致力打造制度反腐“平利实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突出查办移民搬迁、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是要以提升“两率两度”为抓手全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强化综治平安建设,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将10月、11月确定为提升“两率两度”专项活动月,以“五个一”为抓手促进“两率两度”稳步提升。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校园环境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结合办案,深入研究犯罪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五是要以检察改革为抓手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稳步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检察改革。坚持党建引领队建、统揽全局工作,以党建“七个一”为载体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继续叫响“三看齐”口号,持续开展“慵懒散怠推”整治活动,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部署开展“日读一文,周写一篇,月读一书”活动,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开办检察大讲堂等平台,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努力锻造一支全市拔尖、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检察队伍。全面实施“文化引领”战略,使“平如水,利于民”检察文化内化于心、外展于行,着力打造“美丽窗口,幸福检队、活力检营”,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各位代表,置身平利追赶超越的新征程,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率先之志,善谋率先之策,践行率先之举,撸起袖子加油干、低调务实埋头干,稳中求进、追赶超越,努力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中国最美乡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人民检察院职责: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能。主要包括:(1)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直接立案侦查,决定是否逮捕、提起公诉;(3)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三年新跨越”目标:2016年跃入全市前6名,摆脱后进面貌,实现“整体工作进位次、队伍形象促提升”。2017年跨入全市前4名,进入“中游行列”,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升级”。2018年挺进全市前三名,进入“第一方阵”,实现“全省先进、全市一流”的目标。

●升级版“三年新跨越”目标:走在全市前列、处在全省一流、争创全国先进。

●“学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刑法》、《刑诉法》、《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应用》,提升检察干警事实证据侦查认定能力、政策法律界定适用能力、诉讼监督精准实效能力、文书写作规范简练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实用能力。

●“三看齐”: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检察长看齐、中层领导向分管领导看齐、干警向中层领导看齐。

    ●“庸懒散怠推”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庸”提能,解决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治“懒”增效,解决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治“散”聚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治“怠”提神,解决工作精神不足的问题;治“推”强责,解决责任感缺失的问题。

●“两率两度”提升“五个一”。送上一套“检察小口杯”、发放一张平安明白卡、填写一份征询意见问卷、讲好一堂法制课、形成一套平安动态报告书。

●党建工作“七个一”:开展好一个评选活动,即“每月检察之星”评选活动;落实好一项制度,即“三会一课”制度;突出一个建设,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日读一文、周写一篇、月读一书”活动;建好一个阵地,即建成集检察文化墙、文化走廊、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干警之家等为一体的党建阵地;开办一个讲堂,即继续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把好一个关口,即发展党员关;持续一个专项整治,即将整治“庸懒散怠推”活动常态化。

    ●扇形生态检察,护航“五美平利”。是指通过执法办案中讲“三理”(讲透道理、讲好情理、讲明法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三议”(发送绿色检察建议、侦查监督建议、审判监督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通过社会织“三网”(社情民意汇聚网、生态防控三阶网、生态检察修护网),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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