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5-8422000
12309检察服务中心:0915-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以“检察蓝”守护“冰墩墩”“雪容融”

发布时间: 2022-03-17

以“检察蓝”守护“冰墩墩”“雪容融”

 

“冰墩墩”“雪容融”作为2022年冬季奥运会、冬残奥会吉祥物,表达着中国文化和奥林匹克精神的完美结合,也是中国文化符号和冬季奥林匹克运动的完美展示,深受全国各地人民的喜爱。但部分商家在没有相关授权情况下,销售以冰墩墩为原型的产品,涉嫌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知识产权。

以“检察蓝”守护“冰墩墩”“雪容融”

 

近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销售玩具、文体用品、服饰等商家进行排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未经授权销售带有冰墩墩图案的商品。检察官对商家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告知商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引导商家诚信规范经营,同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整治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本起案件的办理是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办理知识产权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有益尝试,是该院办理的首例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打击涉及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保护知识产权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普法:

冰墩墩、雪容融的专有权归属于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生产、销售冰墩墩、雪容融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以“检察蓝”守护“冰墩墩”“雪容融”

 

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冬奥会、冬残奥会特许商品,也可事先通过赛事组委会官网查询已授权零售店铺和特许商品信息,仅有获得奥组委授权的特许生产商、特许销售商才有权设计、生产和销售带有奥运会和残奥会会徽、吉祥物及相关权益的产品。如发现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
评论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