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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一品”创建成果巡展(九)】“绿都”宁陕,检护“秦心”

发布时间: 2024-12-20

在陕南片区检察工作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强调:“把推进‘三有’争创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依法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坚定信心决心,奋力追赶超越。”一时间“三秦”大地“三有”争创战鼓再擂,“追赶超越”号角再吹。

近年来,安康检察机关以“有进步”为立足点,以“有站位”为着眼点,以“有品牌”为切入点,持续推进“一院一品”创建活动,竭力打造安康检察品牌矩阵,凝聚了人心、助推了工作、提升了形象。10个基层院一批品牌脱颖而出,创建成果备受瞩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南片区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安康检察机关“三有”争创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康检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从即日起,我们将对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创建成果予以展示,敬请关注!


品牌名称:“绿都”宁陕 检护“秦心”


品牌内涵:陕西省宁陕县位于秦岭南麓中心地域,全县面积367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96.24%,居全国第一,有“秦岭之心”、中国“绿都”之美誉。扎根在这片生态沃土上的宁陕检察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国之大者”的殷殷嘱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生态、护稳定、护发展、护民生,在“绿都”宁陕绿水青山间,书写检护“秦心”精彩履职答卷。


品牌创建举措:

全域护生态。当好新时代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构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部门协作配合、生态损害修复、联合宣传等机制。三年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立案145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1件,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办理的督促保护引汉济渭三河口水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

全力护稳定。纵深推进检察“双进”工作,在城关镇渔湾村探索建立“枫桥经验示范点”,以“三联三强化”(支部“联建”强化引领、矛盾“联调”推动治理、部门“联动”提升监督质效)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理念和目标贯穿在检察履职全过程,去年以来共收集检察业务线索28件,化解矛盾纠纷15件,联合相关部门成功化解2起10年以上的信访积案。

全面护发展。紧扣生态旅游、农林产业、包装饮用水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助力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撤案监督1件1人,办理打击侵害企业权益案件1件,帮助3家企业追回被诈骗资金39万元,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体检10次。加强对红色文化、传统村落等文化资源的检察保护,服务文旅融合发展。

全心护民生。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县域母婴、残障特殊群体,军属、烈士权益保护,消防安全设施监督和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建立行政机关欠缴公益性岗位工伤保险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该模型发现线索35条,办理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案件13件,督促补缴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共计21.2万元。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办理的徐某某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和省妇联评为典型案例。

品牌创建成效:近年来,该院从护生态、护稳定、护发展、护民生四个方面发力,办理了一批成效明显的监督案件,切实将高质效检察履职转化护航县域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际成效,同时也实现了宁陕检察各项工作的新提升。2023年在全省基层检察院考核中,该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基层院建设优秀单位”;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建设示范单位”;打造“枫景宁好”社会治理工作品牌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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