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3月29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宁陕县公安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洪波主持仪式,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康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向阳共同揭牌并讲话。
揭牌仪式上,双方围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的目的意义、工作职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阿勇宣读了《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宁陕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定》。
曹向阳在讲话中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下的新型检警协作交流平台,及时沟通解决两家遇到问题。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两个方面的职能定位,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更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二要进一步依法主动履职,抓实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落实落地,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深化检警协作,把好案件监督关、质量关;三要坚持合作共赢,实现最佳司法效果,以提升侦查质效、监督质效、协作质效为目标,统一执法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陈康在讲话中指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旨在进一步密切检警合作关系,加强公安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的重要举措。二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及公检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三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能力培训,练好内功,强化民警素质能力提升。四要全面加强双方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等方面的沟通配合,积极推行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提前介入指导案件等工作机制,探索形成具有宁陕特色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亮点经验。
宁陕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蔡邦奎;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朝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亮;宁陕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吴大军,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小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