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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排查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发布时间: 2021-06-28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以智能化数据排查和重点案件交叉评查为切入点,深入排查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突出防范应捕不捕、该诉不诉,确保有案必立、有案必查、有罪必究。

拓展线索来源渠道。一是注重征求意见。不断完善本院接待场所便民利民措施,畅通12309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律师和群众意见。召开查纠整改环节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7条。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省指导组进驻期间受理举报的方式,扩大社会面宣传范围,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二是及时研究办理。对于征集的意见、建议,院党组开会研究,研究落实举措,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安排内设部门和人员办理,建立工作台账。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跟踪跟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执纪监督和检务督察,对办理各类案件时是否同步摸排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发现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是否按规定移交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强化流程监控,核查是否存在拆借办案时间的情况,防止“压案不查”。加大重点案件评查力度,对日常定期交叉评查的案件进行翻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罪漏犯,是否存在“有罪不究”情况。

压紧压实核查责任。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对群众反映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案件线索纳入院领导包案清单,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亲自负责解决问题。二是推进智能化数据排查。第一时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部署排查工作;分管副检察长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协商数据比对事项;刑事检察部门克服系统数据不连通的困难,加班加点比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和本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件数据;案件管理部门利用统计系统,重点对退查案件、不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一审“免于刑事处罚”“无罪”“缓刑”案件和二审改判等案件进行比对分析;院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分三个小组同步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做到分工负责、协同落实。

提升干警能力素质。一是抓学习促提升。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加强业务、理论培训,提升系统性、针对性,促进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一线办案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提升。二是重实践求实效。以检察大讲堂、支部小讲堂为抓手,加强内部工作经验交流分享,总结案件办理和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凝聚解决问题合力,强化“传帮带”,促进业务水平共同提升。三是以公开促公正。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实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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