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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三个规定”】坚持“1234”工作思路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6-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2015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2019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202011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三个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三个规定”是党中央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记录、填报违反“三个规定”情况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运行较为顺畅,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未发生检察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在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我院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顽瘴痼疾之首,坚持进行开门整治,通过公布整治内容、发出《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抓住一个关键,突出示范带动

落实“三个规定”,院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从督促落实、完善机制等方面抓实抓细,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我院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一把手”工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一把手带头记录填报做示范,部门负责人及时记录填报挺在前,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自觉贯彻执行的氛围。

二、树牢两个意识,消除思想顾虑

1.树牢客观公正意识。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对请托要敢于说“不”,对干预、说情、打招呼要“抹下面子”敢于“黑脸”,绝不拿司法权送人情、做交易,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树牢规范司法意识。“三个规定”既是防止干预司法的“防护盾”,也是规范司法行为的“紧箍咒”。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充分执行好、积极运用好“三个规定”,自觉抵制干扰,努力消除干预,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确保经得起检验。

三、把握三个重点,增强填报自觉

1.加强学习教育。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排进学习教育计划,以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促使全体干警深刻理解规定内容、准确把握记录填报要求,破解不会填、不愿填的难题,做到如实记录、准确填报,形成全员自觉记录填报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例通报、警示宣讲、以案促改等方式,促使干警以案为鉴,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绷紧如实记录填报的思想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通过学习上级检察机关于违反“三个规定”情况通报等警示教育,震动思想,触及灵魂,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入人心。

3.加强日常监督。检务督察部门在月底进行提醒、提示和督促,确保全员填报到位。对于业务一线干警连续“零报告”和综合行政人员长期“零报告”的,由院党组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工作提示和督促,防止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出现思想松懈,防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小问题”演变成“大过错”。

四、抓实四个跟进,强化工作保障

1.跟进考评考核。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业绩考评体系,将违反“三个规定”列入负面清单,与工资绩效、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倒逼干警思想高度重视、自觉严格贯彻执行。院党组要常态化抓好此项工作,防止前紧后松、“一阵风”。

2.跟进督查问效。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及执法督察范围,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干警填报事项进行抽查。检务督察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工作衔接,注意发现和摸排问题线索,对填报情况实行逐级审核,防止凑数填报、不如实填报、不规范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等问题发生,防止做样子、走过场。

3.跟进问责追责。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对发现的干警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现干预、过问案件的,发现检察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有关人员违规接触、不当交往的,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到位,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问责应体现精准性和常态化,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4.跟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本院网站、“两微一端”、抖音号等各类媒体发布平台,大力宣传“三个规定”,让全社会普遍知晓“三个规定”,明确过问干预司法的“界限”,扭转和破除“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找人”的潜意识和思维惯性,努力促使全社会遵守法律、遵守规则、遵守程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公正的防线。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院将按照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在全社会的监督、关注和支持下,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守住规范司法的底线,筑牢公正司法的防线,不踩廉洁司法的红线,做到规范、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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