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收到了胡某赠送写着“查明事实真相,卫护法律尊严”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该院对申请人胡某与被申诉人西安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调查核实,对申诉内容和证据细致审核甄别,依法提请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11月14日,该案依法再审,该院按照上级院要求,派员出庭支持抗诉,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还特别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最后,宁陕县人民法院作出再审民事判决,撤销原判并依法改判。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极大地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