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保证诉讼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疏通信息渠道。首先,在《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上,补充了在押人员享有向驻看守所检察室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权利等内容,积极告知在押人员相关权利义务。其次,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的宣传,在约见在押人员近亲属、接待辩护律师时,及时告知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规定,听取近亲属、律师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并告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完善审查工作。第一、严格依照规定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照初查、立案、审查、结案四项流程制作完备的报告等文书,逐案立卷建档,强化了流程管理。第二、办理每起案件,都要综合评估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并量化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是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参考。第三、积极探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审查办法,明确公开听证审查参加人员、听证流程,确保公开听证审查有据可依、程序规范。
实行跟踪监督。第一、对检察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跟踪,将与反馈的处理结果相关的书面材料进行收集存档、记录在案。第二、对因羁押必要性审查而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逐案逐人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档案》,并及时掌握案件进程,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随机回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
截止9月下旬,该院已对4名在押人员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发出检察建议4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