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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实践我行动︱岚皋县检察院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

发布时间: 2024-03-13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

  为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3月12日,岚皋县检察院组织3名干警在城关镇南宫路三分岔路口协助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身穿红马甲,手执文明交通指挥旗,对汽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对摩托车骑行人员不佩戴头盔、违规安装遮阳棚;对过往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现场开展法治教育,引导群众远离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据悉,此次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将持续开展两个月,岚皋县检察院将用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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