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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 传递法律温度

发布时间: 2019-12-27
         
    12月26日上午,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世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晓罡一行来到石门镇,专程看望两起刑事案件受害贫困户谭开才和张友富,为他们送去过冬棉被、粮油等生活用品及救助金共计6000元。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流窜至石门镇谭开才和张友富家,通过拉家常、小恩小惠等方式骗取信任后,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帮忙办事、做生意借钱为由骗取两户3500元钱据为己有。2019年9月,法院以诈骗、招摇撞骗等罪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如今案件虽已告破,由于被骗钱物已被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挥霍,无法追回,使两户受害家庭生活更加艰难。检察官了解到两户家庭均为贫困户,年迈且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生活十分拮据,经调查核实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遂决定对受害家庭进行司法救助。

 

     近年来,岚皋县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积极对因刑事案件而致贫、致病、致残的困难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一方面促进刑事案件被害方息诉罢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切实解决刑事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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