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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以优异成绩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

发布时间: 2017-10-23

近年来,汉滨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务实、规范、创新、争先”的总体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的工作理念,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司法行为和落实办案责任制为抓手, 以“品牌”工作为引领, 忠实履行职责,加大办案力度,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增强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全区追赶超越、引领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机关和部门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反渎局”、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全省“优秀公诉团队”; 被市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政府表彰为“双创工作先进集体”; 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荣誉称号。

工作亮点一:预防职务犯罪。积极顺应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大局,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格局,与市检察院共同建设了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地建设紧紧围绕“西北第一、全国一流”目标,按照“大气、特色、创新、震撼”的思路进行规划设计,2015年年底开始筹建,2016630日建成投用,面积约1200平米,投资460余万元。整个基地通过声光电技术,将图片文字、多媒体演绎、场景还原、互动体验、实物展示等多元警示内容鲜活呈现在参观者眼前,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载体和平台。截止目前,基地已接待视察参观学习360场次,20000余人,受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安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汉滨区四大班子等各级领导和重庆、内蒙、河北、汉中、咸阳、铜川、渭南等省内外多个机关单位以及前来参观的党员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20166月,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区纪委确定为“汉滨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同年11月被市纪委确定为“安康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0173月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确定为“安康市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示范基地”,20175月被安康学院确定为“检校合作实践基地”。创新推行的一基地+两讲堂+N种方式对接的“1+2+N”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被市委转发,经验做法被省院推广,工作成效被各大报刊台网深度报道。

工作亮点二:生态检察。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重点,加大对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以开展公益诉讼为抓手,密切跟踪涉林、涉水、涉地等问题,积极摸排发现案件线索。适时介入重大生态环境破坏行政案件,同步监督、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把个案对点监督上升为推动建章立制、全面专项整治。2016年以来,共发现毁林、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河道倾倒废渣等案件18件。特别是胡太平检察长指令查处《三秦都市报》刊载的《毁林建坟青山变荒地》一案,引起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违规殡葬整治专项活动。同时,主动对接区扶贫办、安康机场项目建设协调办、五里工业园区管委会、城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镇办,对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环境保障。依托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扶贫、环保、林业、国土以及镇村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着力加强源头预防,实现了对侵害生态资源违法案件的精准打击、警示教育,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

工作亮点三:青少年权益保护。坚持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不断培育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专设未检办公室,严格落实分案起诉、非羁押风险评估、诉前社会调查、特别讯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要求。与团区委建立了联合维权机制,对涉案的无父母的未成年人委托团委、妇联选派人员担任“临时爱心妈妈”,参与案件提审、庭审等诉讼活动。与公安、法院建立了涉未案件维权衔接机制,定期召开个案维权座谈会,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规范、有序进行。与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紧密协作,大力推进“检校共建”工作,联合制定下发为期三年的“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切实“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平安校园” 坚持对不捕、不诉、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及时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活动情况、工作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努力解决被帮教人的实际困难。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居委会、学校结成对子,与监护人签订管教责任书,形成合力,实现帮教维权无缝衔接。同时,积极总结个案中青少年走向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对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抢劫、伤害、奸淫青少年等恶性案件从严、从快办理,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工作亮点四:精神文明创建。以全力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具体化,化虚为实,把思想、道德、观念等无形的东西融入有形的载体之中,使精神文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分工负责的机制。对照《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2016),将测评指标中的部门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支部。完善硬件基础,先后投入资金对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和整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建成园林式机关环境。营造创建氛围,积极设置户外广告,定期更换文明创建内容,全面展示汉滨检察新形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分享创建成效,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丰富创建内涵,积极创新学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做好五件事,检验五种能力”、“党建+支部+贫困户”等学习实践载体;积极开办“检察官道德讲堂”;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干警”活动;深入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实践活动;以社区为中心搭建社会化志愿服务平台等。机关干警先后被评为市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办案能手”、“最美家庭”、“最美媳妇”等。

工作亮点五:科技强检。将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着力抓好科技强检“谋、建、用、管”四个节点。“谋”,着眼本院检察事业发展需要,确定了“立足长远、高点定位、注重实效、创新发展”的创建工作思路,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科技强检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高检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办法(试行)》规定的具体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建”, 抢抓技侦楼迁建机遇,扎实做好了技侦大楼智能化建设,接入三级专线网络,高标准建设了办案工作区,标准化机房。建成高清数字审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管理系统、门禁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电子大屏系统及电子信息发布系统,硬件基础设施处于全市领先水平。“用”,全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网上办案,利用高清数字审讯系统、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高清设备,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审讯活动;大力开展电子证据业务,使电子取证、运用成为查办职务犯罪的“利器”。用电子取证设备进行取证,案件侦破效率进一步提升。注重办公信息化应用,提升检察综合事务管理水平,办案实现自动化、无纸化,公文流转效率大大提高。“管”,一手抓技能培训,有针对性组织相关部门干警开展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应用、高清数字审讯系统应用等设施设备操作应用培训,努力提高检察人员信息化技能水平。近年来共举办信息化技术培训6期,120人次参加;一手抓人才培养和引进,开展技术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采取理论研究、实战演练和参加竞赛等方式,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科技攻关能力,并积极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型技术人才,确保技术力量满足科技强检工作需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汉滨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全院严格落实“实干就是品质,落实就是能力”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不忘初心,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努力为汉滨追赶超越、引领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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