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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刑事执行检察 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 2017-10-19

2017年以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面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着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和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全年工作呈现出以下亮点。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取得显著成效。我市两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按照中政委、高检院的相关规定,积极转变监督模式,以办案模式开展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根据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期限和审查内容,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一步深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全面规范同步监督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20176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安康监狱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就具体运用法律中存在的“拒不履行财产性判项”、“减刑幅度计算方式”等易造成认识分歧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统一了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促进了刑罚执行及监督工作公开、公正进行。2017年以来共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244件,提出纠正意见11件人,采纳率100%;出席法庭监督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22件次,发表检察意见122份,对法院裁定不予减刑的23件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就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磋商解决,进一步规范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工作。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两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紧扣工作重点,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为部门核心业务,负重加压,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促使该项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一是加大该项工作考核权重,调动县区院工作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与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相结合的要求,挖掘工作潜能;三是及时转发各地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工作经验,供县区院学习借鉴,以达到同步提高的目的。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2件次,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46人,占同期执行逮捕人数的10%,列全省前三位。其中,平利县院报送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一举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跃居全省前列。全市两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牢固树立“办案也是监督”的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办案与监督的关系,把狠抓办案作为锻造执检队伍、增强监督权威的重要手段。针对以往这一监督上的薄弱环节,采取开会动员、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侦查协作等方法措施,以全国第五届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全力抓好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2017年以来,全市执检干警克服线索匮乏、办案力量不足等困难,迎难而上,先后立案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46人,取得查办案件上的重大进展。在2017年度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省院对我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相关工作经验得到了会议的交流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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