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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品牌引领  打造安检亮点—安康市检察院深化全市检察机关“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3-28

近日,安康市检察院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化全市检察机关“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的通知》,从深化创建思想基础,引领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持续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工作全面升级等四个方面对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化“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5年以来,安康市检察院在新一届党组领导下,创造性的提出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印发了《安康市检察机关开展“抓亮点、创品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每个基层检察院要有工作品牌,市院各内设处室要有工作亮点,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出在全省一流,在全国叫得响的检察工作品牌和亮点。经过两年的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安康检察特色的品牌孕育而出,汉滨区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品牌”、岚皋县院的“民生检察工作品牌”、宁陕县院的“生态检察,绿色发展”工作品牌等在全省初具影响。通过开展“抓亮点、创品牌”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增强了全市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引领了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2017年,安康市检察院围绕全市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工作大局,立足前两年创建工作成效,科学提出了新的创建目标和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层面努力打造“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在市院各内设处室和各县区院层面围绕“生态检察”品牌,继续深化亮点和品牌工作,让县院的品牌和市院内设处室的亮点工作助力全市“生态检察”品牌,努力形成全市检察机关院有品牌、处有亮点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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