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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6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月  日在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万兴 

  20192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1],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全力保障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 

  始终围绕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提升检察服务和保障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以及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批捕金融诈骗等犯罪35人,起诉20人。密切关注我市生态友好型产业、绿色工业、新兴产业发展中的违法问题,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59人,起诉69人。 

  认真做好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积极参与政法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专班,批捕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犯罪8人,起诉32人。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批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人,起诉24人。积极为对口帮扶的岚皋县竹园村争取项目资金270余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全年完成脱贫35100人。 

  认真做好生态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安康生态检察品牌,批捕生态领域犯罪15人,起诉9人。积极参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3件,起诉7件。部署开展“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保护”专项监督[2],督促整治汉江流域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问题。携手商洛市院、十堰市院、南阳市院建立了陕鄂豫三省毗邻地区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机制[3],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  

  二、以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建设 

  始终居安思危,强化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811293人,批准或决定逮捕62196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43191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591496人。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440595人,起诉249295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赵某某故意杀人案[4]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6件次,控告申诉案件111件,检察长接待、批办信访案件96件,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4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把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启动司法救助166人,发放救助资金35.2万元,岚皋县院司法救助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推广[5]。开展法制宣传42次,接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持续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监委、法院、公安等单位建立挂牌督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机制37项,提前介入引导取证36件次。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223人,批准逮捕182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58240人,经审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34121人,提起公诉21105人。省、市检察院对汉滨区“5.15[6]5.24[7]两起寻衅滋事案进行了重点挂牌督办,两起案件共计52名被告人已经全部提起公诉。 

  三、以强化监督为主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 

  始终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在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工作实现优势升级。全年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45件,监督撤案59件。追捕122人、追诉141人,纠正遗漏罪行94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6件,其中9件得到法院支持。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检查194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1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46人,被采纳139人,此项指标稳居全省前列。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不当47人。纠正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管违法情况或程序瑕疵957件次。 

  民事行政检察实现短板突破。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6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9件。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和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8件,采纳51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履职47件,采纳42件。 

  公益诉讼检察实现质效提升。市院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协调指挥中心[8]”。市委郭青书记就公益诉讼检察作出专门批示[9],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1件,立案38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37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2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1件,法院已判决5件并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平利县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经验被《新华社内参》进行深度报道[14]。一年来,共督促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生态公益林、耕地、湿地1089亩,督促清除各类垃圾3107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影响生态环境的各类企业48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322万元,收回国有财产273万余元。 

  四、以创新驱动为动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始终坚持创新意识,践行司法办案的群众路线,关注群众的司法诉求,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全力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开展业务受理、信息公开、咨询监督等工作,通过一站式服务、信息化沟通、动态性反馈,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831日,市县两级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热线正式开通运行。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来电400余件,均进行了讲解答复。宁陕县院受理了12309建成后的首例自首案件[15] 

  全力推行电子监控在批捕案件中的运用。为破解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捕后轻刑率居高不下的司法难题,市院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对拟作不批捕而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佩戴电子手环进行监督工作,市委政法委全力支持,省检察院对创新成效充分肯定。截止年底,共监督对26名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佩戴了电子手环,没有发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问题,达到既充分保障人权,有效控制活动区域,又减少羁押、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节约司法成本的多重良好效果。 

  全力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美团等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没有在网络上规范公示有关信息的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清查整顿工作,对无照经营的48家商户进行了下线处理,对124家证照不全商家进行了整改,对所有未按要求规范公示信息的商家进行了全面整顿,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强化监管建议。紫阳县院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彻底取缔了该县中小学门口流动商贩,消除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办案、救助同步的未成年人办案机制,完善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和刑事救助制度,全年共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4985人,起诉4774人,提供法律援助30次,心理辅导41人,刑事救助34人。开展法治巡讲79场次,3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常规性送法进校园,提高了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开展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在校师生以及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同心协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力构建立体式自我监督格局。依托检察业务系统强化对检察办案程序的监控管理,全年共口头纠正法律文书使用不当及其他办案瑕疵228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8件,提出办案期限预警450次。依托案件公开系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42条,重要案件信息308条,法律文书1181条,公开率位居全省检察系统第一。引入社会力量监督检察工作,全年共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4件。开展了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活动[16],针对我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4件,发出个案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件。积极探索案件评查工作“案件化”办理模式和“四个一”工作机制[17],全年共完成评查案件845件,同比上升26.7% 

  五、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发展 

  始终保持改革定力,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市入额检察官全部配备到一线办案,制定了《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登记通报制度(试行)》等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1938件,其中检察长办案140件,出庭17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9次。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监委做好人员转隶和案件办理,设立了职务犯罪检察办公室或办案组,全年共办理监委移送案件5160人,对其中23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 

  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改革[18]。按照最高检部署,12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捕诉一体”改革,实现同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截止年底,共办理批捕案件240件,公诉案件361件,批捕平均办案时间缩短12.3%,公诉平均办案时间缩短40.1% 

  全面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以审判标准收集、审查证据,全年共依法不批捕332人,不起诉184人,宁陕县院两次依法对该县烟草局副局长投毒一案作出不批捕决定受到最高检通报肯定。依法保障律师各项合法权利,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19]等工作,把司法人文关怀体现到每一个案件中。 

  六、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检察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打造“红色党旗映检徽,执法为民写忠诚”党建品牌,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警示干警讲政治、知敬畏、守底线。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自觉运用“三同步”[20]应对处置重点敏感案件和突发事件舆情,组织开展了“群众身边的检察蓝”[21]专题报道,全年共发布各类稿件信息12469篇。举办了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图片展,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分层次、分类别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实践技能,举办了检察业务培训9260人,开展业务竞赛、观摩庭审、模拟辩论赛等活动30次,组织干警参加中省市培训54452人次,参加网络学习6406人次,7人通过了首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组织开展了“抓纪律作风建设,促精细化管理”专项督查,“纪律教育宣传月”“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和监督检查209次,通报40次,教育提醒176人次。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中省市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干警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全年谈话提醒1人,诫勉谈话1人。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市院完成了对汉阴、石泉两个县院的巡察。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主动向市委汇报工作,坚决把市委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全年共向市委和省检察院汇报工作16次。 

  一年来,我们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20余次,办理代表建议1项。邀请代表委员200余人次参加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视察,改革开放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图片展等活动。 

  一年来,我们坚持落实“安康创优”精神,共有13个集体和3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人荣获最高检个人一等功,1人荣获省检察院个人二等功,2个县院荣获省检察院集体二等功。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群众满意率为97.9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97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约束性有待增强,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四是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水平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会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紧扣追赶超越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努力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有新加强。深刻认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始终坚持检察姓党,坚定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业务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深刻领会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任务,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大轮训,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 

  二是努力在服务安康追赶超越上有新提升。继续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围绕新安康门户区建设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坚决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持续开展涉秦岭生态环境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检察汉江行”专项行动,对汉江流域(安康段)实地全程监督。组织开展“走访百家民营企业活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及其合法权益,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努力在推进平安安康建设上有新成效。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密防控各类风险,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各类刑事犯罪。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紧紧围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这一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出庭指控能力,深挖背后的“保护伞”,推进源头治理。 

  四是努力在法律监督能力提升上有新作为。扎实开展“捕诉一体”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和职务犯罪侦查[22]等工作,组织开展“提升公诉意见书和释法说理质量”专项活动,实现刑事检察优势升级。集中精力办理民事行政检察高质量案件,加强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实现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短板突破。做大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推动监督质效升级,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五是努力在检察改革创新推进上有新进展。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动态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按照最高检部署认真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六是努力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举措。深刻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的重要内涵,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三个专项整治”[23],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4],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市委实施办法,抓好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教育实践活动[25],以对党忠心、执法公心、群众暖心、工作细心、法纪在心,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我市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2018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讲政治就是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上来;顾大局就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谋发展就是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重自强就是以过硬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2] 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保护专项监督:20184月,市检察院在石泉县组织召开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检察工作座谈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沿汉江县(区)检察院要开展汉江流域(安康段)生态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破坏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监督整治汉江流域水污染、矿产和渔业资源破坏、行洪安全隐患等问题,推进建立健全汉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  

  [3] 陕鄂豫三省毗邻地区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机制:201811月,陕鄂豫三省毗邻地区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召开,陕西安康、商洛、湖北十堰、河南南阳四市检察机关决定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的行动宣言》,举办了以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4] 赵某某故意杀人案:2018年,旬阳县村民赵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连续持刀捅刺5人,均致人当场死亡,作案手段凶残,后果特别严重。案发后,市检察院和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为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出建议,该案于2018620日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5] 岚皋县院司法救助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20181127日,我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经验《提升司法救助成效,打造“民生检察”品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第11期全文转发,推广全国检察机关借鉴学习。   

  [6] 5.15”寻衅滋事案:2018515日,张某、李某某等26人在汉滨区瀛湖干道嘟唛KTV消费,因其提出过分要求得不到满足,与KTV保安发生冲突,冲突后张某、李某某等人觉得自己丢面子,便电话召集他人,意图报复。516日李某某等人召集30余人进入嘟唛KTV,手持凶器戳伤顾客,砸毁财物。该案涉案人员众多,影响恶劣,检察机关于20181126日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7] 5.24”寻衅滋事案:2018524日,肖某某为了使汉滨区刘家沟社区“三通一平”项目能按期施工,召集张某等26人统一身穿迷彩服、手持洋镐把,对阻止施工的村民进行殴打,共计打伤村民16名,社会影响恶劣。检察机关于20181126日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8] 公益诉讼办案协调指挥中心:2018831日,市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办案协调指挥中心”揭牌仪式。该中心整合了全市检察资源,建立了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力量统一协调、调查取证统一指挥、案件质量统一管控、案件信息统一发布,强化了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协调指导,缓解了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薄弱压力。   

  [9] 市委郭青书记就公益诉讼检察作出专门批示:2018814日,市检察院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市委作专题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作出书面批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公益核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形成维护公益的工作合力,为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10] 诉前检察建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行政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13] 民事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平利县院公益诉讼工作被《新华社内参》深度报道:2018829日,新华通讯社《内参选编》第34期以《陕西平利探索公益诉讼新模式》为题,对我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   

  [15]宁陕县院受理12309建成后的首例自首案件:20181019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接到首例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前来投案自首的案件,当事人杨某某在了解到自己被通缉之后,主动到宁陕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案自首,他希望通过这一渠道表达诉求,并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处理。    

  [16] 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88日组织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工作。此次大检查持续两个月,旨在解决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活动采取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检察机关负责实施的形式,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建章立制、总结通报5个阶段,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15个重点问题。   

  [17] “四个一”工作机制:即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实行统一立案、统一分案、统一办理、统一归档工作机制,规范案件评查工作程序,确保案件评查工作真正发挥出纠正错误、树立典型的作用。   

  [18] “捕诉一体”改革:即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案件类型组建刑事办案机构,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及时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19]认罪认罚从宽:2018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 三同步:即中央政法委提出的,要树立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理念,统筹好综治资源和社会资源,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21] “群众身边的检察蓝”专题报道:201810月至12月,市检察院在微信、微博、头条号等媒体开辟“群众身边的检察蓝”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安康市检察机关中的优秀检察干警和先进检察集体,激励全市检察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    

  [22]职务犯罪侦查:2018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3] 三个专项整治:即201812月起,陕西省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个专项活动。   

  [24]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5] “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教育实践活动: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组织开展“读好五本书、践行五个心”教育实践活动。即:对党忠心,实现政治轮训全覆盖,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确保学深悟透、真信笃行。执法公心,聚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聚焦办案的“三个统一”,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群众暖心,坚持司法办案的群众路线,关注群众的司法诉求,在检察环节对待每一位群众热心、关心、暖心,从细微处小事上为群众解决困难。工作细心,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学习、整改和培训等切实提高干警的规范执法意识和水平。法纪在心,继续强化纪律作风教育,丰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形式,促使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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