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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06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安康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逸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主线和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战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促进法治安康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和保障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力保障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飞地经济”、特色产业等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切实维护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传销、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5人,起诉53人;组织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共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嫌疑人11,起诉15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围绕全市重点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等,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服务措施,注重从源头上防止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民生政策的落实。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工程、基础建设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落实,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全年共深入110个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开展警示教育;为招投标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68件次;依法查办工程建设、土地使用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8人。高度关注民生诉求并大力加强司法保护,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避灾扶贫搬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36人,查办涉农资金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 46   

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围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共批捕破坏耕地、环境污染、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13人;查办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

二、坚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批捕案件6331077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530876人,同比均下降16.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4215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41292人,同比分别上升2.1%11%,其中,市检察院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的重特大刑事案件35110人,特别是集中人员力量,审查起诉了邹园林等30余人重大涉黑案件,体现了法治权威,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31人,起诉235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74人,起诉318人。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183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捕;对102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79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两级院都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跟踪回访等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和轻微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促进案件当事人息诉息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刑事司法救助工作,对16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28.88万元。

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认真落实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的部署,不断完善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提升“两率两度”。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年共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况104人次。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防止以罚代刑问题发生。深入推进落实“检察官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促进全民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坚决查办发生在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各类职务犯罪专案件。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6126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26%,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895人,渎职侵权案件1831人,大要案23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98.07万元。市检察院不断强化办案“龙头”和主导作用,立案侦查了市发改委原副主任、市粮食局原局长张某贪污窝案,指导查办了汉滨公安分局副局长汪某等涉嫌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

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不断提高线索情况能力和管理利用水平。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同步介入、证据转化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继续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 进一步规范指定管辖、交办、提办、督办等工作,完善侦监、公诉部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增强办案实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的理念,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工作区看审分离、办案安全防范预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确保了严格执法、安全文明办案。

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市检察院召开了市直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单位座谈会,深入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建议、专题报告、年度报告等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共开展预防调查50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8件,开展行贿档案查询7519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287次,受教育人数24500余人。撰写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1份,为党委、人大、政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落实两法规定、转变办案方式、提升质量效果”专项活动,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全年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依法监督立案42件,对不应当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71件;依法纠正漏捕64人,纠正漏诉57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9件;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746件次,已纠正739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8件,提出和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被人民法院采纳13件,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121份,被采纳121份。

强化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监督。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共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3人,监督收监监外执行罪犯8人,其中对职务犯罪罪犯作出收监执行决定4人。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对可能出现久押不决的3件案件提前监督预防,其中报告省检察院提请依法监督112人。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共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6人。

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不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执法规范化专项检查,重点解决违法冻结、扣押款物、阻碍律师会见、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同步录音录像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修改后“两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两级院全部设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建成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实现所有法律文书、所有审批事项都在系统内运行,实现了全程网上办案。深入开展执法办案评查活动,共对160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促进检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问题,从制度上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全市两级院整合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推进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加强对案件办理的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风险评估预警,完善执法办案公开机制和控告申诉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构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访。全年共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线索380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71件,受理申诉案件89件,深入开展“基层院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活动,对排查梳理的17起涉检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化解责任,全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

拓展渠道深化检务公开。结合“走千访万”活动宣传检察工作,采取不同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探索对一些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庭审评议。坚持“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原则,进一步细化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体系,两级院都设立了检察门户网站、购买了触摸显示屏、开通了官方微博,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改进案件监督的组织方式,完善评议表决程序,切实做好监督程序与诉讼程序、办案程序的衔接工作,全年共有8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程序。加强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赠阅检察日报和检察工作信息简报,有效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

六、坚持素质强检,从严治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与基层基础建设

始终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市两级院严格遵循“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市检察院制定整改措施24条,已经落实到位21项,修订完善制度31项,新建制度15项。通过开展教育实践和专项整改活动,两级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大力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中轮训制度,累计选派县级以上干部参加高检院、省院和市委举办的领导干部素能培训35人次。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共开展各项业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50场次,先后选派187名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省院组织的侦监、公诉、反贪、民行等专项业务培训。扎实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和司法考试组织指导工作,全市共有7名干警参加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有14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基层院新招录30名检察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调研,规范会议,严控文件,严把支出。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干警廉政档案》,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检察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了纪律禁令教育、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禁令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共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6件,全部按程序进行了初核,其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院认真落实《2013-2017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加大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信息化发展纲要,加快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实施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信息化水平和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切实加强检察形象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今年1月,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在市委年度综合考评中,连续被评为优秀。高度重视“双创”、 扶贫包抓、绿化等中心工作,共协调争取帮扶资金150余万元。继续开展优秀办案能手、精品案件和精品检察建议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全市共有15个集体和2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一年来,市院及时向市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重大案件、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对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会议决议,坚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代表视察、调研、座谈和走访代表等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共接受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15次,办结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和事项22件。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2件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对两项建议的办理情况和结果表示满意。市检察院集中开展走访省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活动3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科技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办案力量相对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四是一些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不适应法律赋予的新职能,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还不够。

根据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这次市人大会议的决议,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基本途径,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保障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推进法治经济建设,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积极参加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行使信访权利、解决矛盾纠纷,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促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建设。

三、严格查办职务犯罪,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突出查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和追逃追赃专项活动,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充分认识公正司法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安康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刑事执行活动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制度机制,重视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五、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统一管理等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和保障。

六、坚持固本强基,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检察队伍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法治理念,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抓好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肩负起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历史使命,积极投身法治安康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关于2015年工作安排,待高检院、省院部署下发后,进一步细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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