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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检察院出台26条措施构建检察业务管理“五四三二一”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 2025-06-25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落细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工作措施》,近日,安康市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构建“五四三二一”工作格局的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共26条,细化了层级管理职责、抓好业务管理、抓好案件管理、抓好质量管理、确保实现长效管理五大方面内容,明确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围绕构建“大管理格局”,明确厘清检察长与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部门管理责任、检察官自我管理责任、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责任、相关部门协同管理责任“五大责任”。围绕“业务管理”明确突出夯实数据质量、深化办案质效综合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重点专题分析、建立重点案件质效说明检视及反向审视机制“四个重点”,强化宏观统筹。围绕“案件管理”明确完善办案全流程管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完善上下一体化运行“三项机制”,优化中观管理。围绕“质量管理”,明确聚焦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落实司法责任制“两个抓手”,强化微观管理。围绕建立“一套体系”,明确狠抓素能提升、加强理论研究、推进数字赋能等保障措施。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引导安康两级院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持续推进安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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