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司法警察四起履职典型案例的通知》,安康市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积极参与县域内农村饮水公益诉讼案例和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办理柴某某受贿案警务保障案例入选。
一年来,安康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在市检察院党组和省检察院法警总队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好贯彻好省检察院党组“三个一”工作思路,始终细化好落实好市检察院党组“4321”工作要求,聚焦提升站位抓认识,坚持政治建警;聚焦找准定位抓履职,坚持优质服务;聚焦立足本位抓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全力推动警务保障工作提升水平、再上台阶。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依法履职数较去年同期呈大幅上升趋势,有7名司法警察受到市县级以上表彰,其中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