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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评价指标 转变工作理念 提升办案质效一一安康检察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3-04-29

  为了全面理解、准确适用最高检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一步深化“三有”争创活动,推动安康工作争先创优、再上台阶,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季度工作分片观摩、集中点评会后举行专题学习辅导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主持并讲话,全市两级院全体干警同堂培训,市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助理袁佩瑶解读。


  这次最高检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最高检第三版评价指标,也是最高检新一届党组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专题辅导重点对《评价指标》中各业务条线指标中的新增项、删除项、修改项逐一进行了分析解读;对修订后评价指标的适用范围、设定目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说明解释。同时,针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各业务条线案卡填录中存在的问题,从新版2.0统计分析的角度进行了专业辅导。通过这次专题辅导,全体干警对修订后的《评价指标》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认知。 

  刘惠生检察长就聚焦评价指标、转变工作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强调指出案件质量评价本在案件、要在质量、效在评价,要在考实、评准、用好上真下功夫、下真功夫。 

  一是要在考实上下功夫。要围绕评价指标,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从工作中来到工作中去,既要实打实做,又要实打实考,决不能片面追求数据“好看”导致办案变形、评价走样,更不能为了名次荣誉弄虚作假。 

  二是要在考准上下功夫。要围绕评价指标,完善考评细则。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既要全面客观,又要公正精准,更加注重整体性评价、系统性评价和差异性评价,确保考评办法实用、管用、好用。 

  三是要在用好上下功夫。要围绕评价指标,建立激励机制。坚持从干警中来到干警中去,既要对“案”考核,又要对“人”考核,将考评结果和评先选优树模、职级晋升、绩效奖惩挂钩,形成干事创业有为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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