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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生检察长为市委党校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作专题辅导

发布时间: 2023-04-11

  410日下午,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再次走进安康市委党校大讲堂,为全市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延安精神再教育培训班作专题辅导。


  刘惠生以“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题,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内容解读和理解适用,省委市委贯彻落实的主要举措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决定》等不同角度侧面进行了辅导讲解,着重阐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定位、法律监督职能、工作任务要求。 

  刘惠生在辅导中强调中央《意见》赋予新时代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更大的法治责任、更严的检察责任,省委《若干措施》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中心工作、强化精准监督、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的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决定》又进一步细化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的工作路径方向。 

  刘惠生在辅导中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共同推动落实中央《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实绩实效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为建设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幸福安康贡献检察力量! 

  结合专题辅导,刘惠生还宣讲了中央、中政委、两高三部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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