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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18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安康市检察机关5个集体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1名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
2022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个人二等功”
梁华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