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坚持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平稳发展,办案质效稳中有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29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44%;不捕317人,同比上升7.09%,不捕率37.47%,同比增加7.48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291人,同比下降19.56%;决定不起诉563人,同比上升61.32%,不起诉率为30.37%,同比增加12.18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11件,同比上升14.43%,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08件,占监督数的97.30%,同比增加28.23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49件,同比上升34.23%,已纠正351件,监督采纳率为100.57%,同比增加7.49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下降7.14%,法院同期审结5件,其中改判2件,占审结总数的4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件,同比上升16.6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42件,占提出纠正数的100%,同比增加13.98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3人,同比下降13.33%;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1件,同比上升37.26%;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9人,同比上升4.55%;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97件,同比上升64.41%。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人,同比上升100%。
二、民事检察办案数量上升,行政检察质效提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9件;共提出监督意见8件,其中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1件,同比上升65.31%,法院同期采纳81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2件,同比上升54.72%,法院同期采纳83件。
(四)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3件,同比上升7.29%。法院同期采纳103件,采纳率为99.04%。
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大幅提升,办案效果进一步强化
(一)立案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54件,同比上升59.83%。其中,民事类立案18件,行政类立案1136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855件,同比上升22.67%。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4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41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9件,同比减少35.71%,占立案数的0.78%,同比减少1.28个百分点。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3件,判决支持12件,占裁判案件的92.31%。
(四)办案效果。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01.312万元,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36.819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3.21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15.8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3吨,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10kg。
四、未检工作持续深化,特殊保护力度加大
(一)审查逮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人,同比下降66.67%,不捕40人,不捕率为74.0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2人,同比下降39.62%,不起诉47人,不起诉率59.49%,附条件不起诉2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90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419人次,同比上升331.96%;开展法治巡讲24次,同比持平;开展法治讲座65次,同比上升1.56%。
五、控告申诉工作平稳发展,司法救助数量上升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493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60件,同比上升18.03%,实际救助人数362人,同比上升17.15%。
六、强化诉讼监督,护航非公经济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3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
七、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577件,同比上升55.90%。两级院检察长办理188件,占7.3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389件,占92.70%。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87件,占18.90%;民事、行政检察类228件,占8.85%;公益诉讼检察类1178件,占45.7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9人次,同比下降13.33%。检察长列席3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6.92%;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9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