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省检察院安排部署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以来,安康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率先在安康地区启动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和高质效的能动履职促推公安机关监管队伍强短板、补漏洞、提升执法能力,实现派驻检察与监管队伍的良性互动、双赢多赢共赢。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担当。巡回检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巡回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安康市检察院始终把巡回检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突出党建引领,强化政治担当,把支部建在巡回检察组,实现了基层党组织在检察组的“全覆盖”。通过支部组织生活提升巡回检察组成员的“政治三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是坚持理论强基,提高业务素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确保巡回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各巡回检察组把业务学习融入支部“三会一课”,贯穿到巡回检察全过程,以支部(巡回检察组)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系列教材,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巡回检察工作必备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规范。紫阳县检察院作为第一巡回检察组的主要成员,根据巡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看守所巡回检察项目清单》,完善了调查问卷、谈话笔录等相关文书,极大地提升了巡回检察工作效率。
三是坚持真查实督,提升“巡检”质效。巡回检察既是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的体检,也是化解监管执法潜在风险的必然要求,对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强化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提升工作质效,各巡回检察组在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指导下,积极同被监管部门沟通,克服疫情防控等困难,深入监区内部,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与相关干警和在押人员谈话、发放调查问卷以及走访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局、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方式,对各看守所2019年以来收押、提讯提解、出所,羁押期限,监管安全,禁闭、戒具使用、临时固定措施,过渡管理、分押分管,通讯会见、上诉控告等诉权保障,医疗、卫生、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巡检”,对各基层院派驻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验,发现了漏洞问题,清理了监管死角,引起了被“巡检”单位的高度重视,达到了巡回检察的预期效果。
四是坚持跟踪指导,确保整改成效。法律监督的目的是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各巡回检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在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记录,不遮掩、不隐匿、不走过场,并根据问题性质进行科学分类,对性质严重急需整改的问题当场进行口头反馈,要求被“巡检”的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向被“巡检”的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进行书面反馈,并通过“回头看”的方式,督促被检单位对标对表整改、一项不漏落实。截止目前,各基层院按照属地原则向被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2份,通过以督促改,有效提升了监管单位执法司法能力水平。
五是坚持以点带面,助推品牌建设。安康市检察院作为陕西省第一家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的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闻令而动、雷厉风行的干劲,始终保持动真碰硬、忠诚担当的韧劲,始终坚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信念,推动巡回检察工作蹄疾步稳、有序推进,以巡回检察为主线,总结出了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白河县检察院作为第二巡回检察组的主要成员,在工作中总结出《坚持“四化”思路 做实巡回检察》经验,被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刑事执行与司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印发推广,并在全国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成功把巡回检察“安康品牌”推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