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北依秦岭,南靠巴山,汉水横贯东西,河谷盆地居中,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承担着“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这一科学论断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安康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做秦岭、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忠实的检察卫士。先后部署开展秦岭南麓地区、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生态检察汉江行”“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的生态检察模式,共办理案件739件。安康市检察院作为唯一的市级检察院代表在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旬阳县院办理的汉江河道违法乱堆砂料破坏生态环境案和白河县院办理的汉江沿线违法堆放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首批典型案例。
注重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市检察院与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就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十项机制。先后有7个县区院与纪委监委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与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印发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办法,广泛凝聚履职合力。安康市院与十堰、南阳、商洛市院建立三省四市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紫阳、平利、镇坪、岚皋等县院与周边省毗邻县区检察院建立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紫阳县院设立全省首家驻县环保局检察室,汉滨区院在瀛湖管委会设立生态检察室,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汉阴县院结合办案实践,与县农林科技局等部门在涧池镇新华村创建陕西省首个补植复林基地——“新绿洲”,探索恢复性司法,将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社区矫正紧密结合,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安康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打赢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卫战,助力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