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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检察院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发布时间: 2020-01-14

  新年伊始,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来陕调研的讲话精神,持续抓学习不放松,把业务学习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1月13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业务学习会,专题学习高检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主持学习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王万兴检察长指出:修订后的《规则》更好的体现了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好监察法与刑诉法规定的对接、完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办理程序、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要求、完善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监督、加强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益保障等。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规则,两级检察机关的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修订后《规则》是检察机关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办案,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

  王万兴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讲学习的高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修改后的《规则》,特别是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要结合具体的司法实务,加强和深化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的理解和适用,市院业务部门要带头学,员额检察官要引导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强化本领意识,在工作中尽快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规则,更好履职尽责,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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