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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时节送温暖 司法救助暖人心

发布时间: 2020-01-10

  1月8日,正值隆冬时节,天降小雨,寒风凛冽,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冒着严寒,到紫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为救助申请人宋某及其未成年儿子送去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让宋某及其子在严寒的冬日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彰显了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和检察温情。

  救助申请人宋某因其妻子被他人侵害致死,留下一个未成年儿子无经济来源,本来生活就贫困的一家人更是雪上加霜,安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得知这一情况后,深入宋某家中了解其家庭情况,经过审查,认为宋某及其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救助资金审批到位后,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宋某手中。在紫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安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宋某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其子的学习情况,询问其生活有何困难,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鼓励其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克服困难,好好生活。宋某深受感动,感谢党和检察机关给予他们家庭的帮助,他一定好好生活,抚养儿子,回报社会。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直接服务、救助生活困难群众,是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安康市检察院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结合高检院开展的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找准国家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的结合点、切入点和有效方式,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符合国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让困难群众在司法救助中感受到温暖,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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