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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提醒函”促进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 2021-03-18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岚皋县检察院采取制发“提醒函”的方式,有效缓解“工学”矛盾,促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制发“提醒函”。岚皋县检察院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过程中,因驻村扶贫、外出办案、请假等原因,有少数干警未能参加集体学习。为缓解这一“工学”矛盾,岚皋县检察院在每期政治轮训结束后,立即制定补课自学“提醒函”,列明学习内容和时限要求,通过微信等方式发送给未参训人员。 

  反馈“学习情况”。未参训人员接到“提醒函”后,按照学习内容和时限要求,自觉开展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并及时将学习情况反馈给岚皋县检察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督察“求实效”。岚皋县检察院教育整顿督察组不定期对各期政治轮训没有参加集体学习的干警补课自学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同时对参加政治轮训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或学习不认真、记录简单的,发出“督察通报”,责令整改。 

  据悉,截止目前,共发出“提醒函”4期、督察通报1期。提醒23人次补课学习,督察2人改进学习,切实保障岚皋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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