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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 2019-07-0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部按照省、市院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制定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三个一”“三个专”“三个严”。 

“三个一”:案管部门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后,第一时间审查、录入、分案第一时间通知案件承办人并提醒及时办理;第一时间在该类案件的批准逮捕、补充侦查、移送起诉等环节告知公安机关做到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不在案管部门多停留一分钟,高效流转。

“三个专”:涉黑涉恶案件均指定专人受理,建立专门的台账涉黑涉恶案件登记台账、流程监控台账、案件移送台账、涉案财物管理台账),进行专项监督,确保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及各个环节在案管部门都能全面留痕,有据可查。

“三个严”:严格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的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受害人家属的身份,备份其相关证件及材料,严格履行一人一事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受害人家属咨询、申请会见、阅卷等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案管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件,审查起诉案件4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案件3件,所有涉恶案件均按“三个三”工作模式受理,确保及时完成案件流转,为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快捕快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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