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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检察“益路同行” 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 2025-03-15
    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了多起食品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益诉讼亮剑,让“镀金食品”无处遁形

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蛋糕店使用金箔制作、售卖食品并宣称金箔可食用的行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该蛋糕店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该案办理,汉阴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主题活动,发放手册300余份,现场提供群众咨询20余人次。同时就该案制作普法宣传短片,通过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对含金银箔粉食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有了进一步认识,有效遏制“食金之风”,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

关闭食品“美颜灯”,还原食物真本色

为汇聚保护合力,该院招募聘请2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线索收集、公开听证、跟踪回访等活动。2024年1月,该院接“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推送县域某菜市场售卖鲜肉时使用改变产品真实颜色的红色灯具误导消费者的线索。在开展实地调查中,主动邀请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调查,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售卖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的商铺、摊贩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经整改,县域内60余家经营户已规范使用照明设施。同时,该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县域内售卖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营造安全、真实、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紧盯“小饭桌”,让校外托管不脱管

2025年3月,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小饭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学校周边“小饭桌”经营场所的整体环境、资质证明、卫生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地调查了解。通过调查发现,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且部分从业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件,部分托管机构未落实食物规范留样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并就上述问题立案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护航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2025年3月15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汉阴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刘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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