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汉阴县人民法院在前进村村委会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以案说法,给旁听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018年9月,被告人蒲某某在朋友家吃饭喝酒,酒后驾驶小轿车回家途中,因车辆操控不当,将车右侧车轮驶入路旁水沟。蒲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2019年5月24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蒲某某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公诉人举证有条不紊,质证条理清晰,辩论沉稳应对,并当庭就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法律依据、社会危害等方面以案说法,让村民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用真实的案例警醒村民遵守法律、依法律己。
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蒲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2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本次公开庭审、公开宣判对村民触动较大,让村民真切感受到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现场旁听的村民孙某表示“没想到喝酒开车居然会被判刑,我回去一定告诉亲戚朋友,千万不能酒后开车”。(通讯员:秦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