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5-5212034
检察服务中心:0915-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文化 > 检察信息

天网恢恢,岂容疏漏--汉阴县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 “清零行动”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 2019-05-31

2019年5月30日,汉阴县检察院在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活动中最后一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孙某某收监执行刑罚

据悉,该院自2016年6月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活动以来,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院执检部门为专项活动主体责任人。执检部门根据活动要求,将2016年6月30日以前作为筛查摸底时间节点对全县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情况依法进行清理核查核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5人

依法监督截至2016年底收监执行罪犯4人,仍有一名罪犯孙某某未抓获,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监督县法院对其办理逮捕决定,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进行网上追逃。

此后,该院积极作为,依法履职,按照专项活动“清零”目标任务要求,连续三年每季度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公检法刑罚执行专题联系会议,争取工作支持;每月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信息中队联系,了解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进展情况,摸排孙某某去向,共同研究制定抓捕工作方案,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抓捕力度,公检法三机关共同努力、协同配合,最终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孙某某抓获归案,并收监执行刑罚。至此该院实现清零行动目标,组织开展的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活动圆满收官

判处实刑却不交付执行,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危害司法公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是规范执行司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让罪犯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既维护法律尊严,杜绝“法律白条”,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通讯员:肖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