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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6
—— 2018年 2 5 日在汉滨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海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围绕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始终把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坚持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同步合拍、同向发力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63人,起诉547人。一是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财产犯罪,依法批捕123人,起诉174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依法批捕23人,起诉17人,其中办理汪某等6人贩卖毒品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不批捕58人,不起诉27人,切实减少社会对抗面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强化相关证据,依法打击长期赴省进京缠访闹访刑事案件2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申诉67件,落实司法救助17人三是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联合区教体局等单位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设立“检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建立“关爱山区留守儿童”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切实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全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助力脱贫攻坚,重点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依法批捕3人,起诉8人;坚决打击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行为,依法查办28人;积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警示教育9场次,维护良好扶贫工作环境。全力做好对口帮扶脱贫攻坚工作,选派班子成员专抓包联工作,下派4名干警任“第一书记”。依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环保、水利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形式工作合力。依法履行诉前督促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办理建筑垃圾污染河道、非法采金破坏耕地等公益诉讼案件10件,已监督整改到位8件,报请市检察院审核提起公益诉讼1件。办案中,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配合相结合,做到多衔接沟通、多法律政策引导、多排除障碍,推动责任机关充分履职、自行纠错,建章立制,提升监督权威,确保监督效果依法助力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捕51人,起诉69人。特别是成功办理的“1.07”特大跨国犯罪集团电信诈骗案件,历时九个月,涉案54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从严打击 “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制假售假犯罪,依法批捕6人,起诉6人,全力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力度,主动对接安康机场、五里工业园区、城东新区,建立检察联络机制,适时开展走访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依法打击聚众斗殴、阻扰施工、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批捕12人,起诉13人,保障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坚持惩防并举,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坚决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不减。扎实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重点查办扶贫惠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创新开发“数据筛选分析管理”软件,深挖“窝案、串案、类案”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31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23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8人。办案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工作中一般失误、执行政策偏差、犯罪情节轻微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基层干部。同时,积极做好举报人息诉罢访工作,着力维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保持预防力度不松。持续深化一基地+两讲堂+N种方式对接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持续升级改版警示教育基地内容,创新开设“检察讲坛”,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示身边的人,最大限度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拓宽警示教育受众范围,全年共接待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2批次8000余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市纪委确定为“安康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确定为“安康市干部培训党性教育基地”,被安康学院确定为“检校合作实践基地”。坚持警示教育活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全覆盖,依托党校“固定讲堂”和镇办“流动讲堂”两个载体,全年举办警示教育讲座17场次。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5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12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243次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9人,依法监督立案4件、撤案2件,依法追捕40人、追诉47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监督民事执行活动6件监督检察社区矫正人员412人、强制医疗精神病人1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人,纠正监管不当行为23件

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在汉滨、高新、恒口三个公安分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在新城、江北、五里等11个基层派出所设立检察官联络办公室,建立案件信息共享、侦查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存疑不捕案件诉前审查等制度,延伸监督触角,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与法院沟通,认真落实庭前会议、量刑建议等制度,扎实开展判处实刑、财产刑未执行专项检察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四、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改革定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认真做好司法改革工作。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改革、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以及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多项司法改革工作。遴选员额检察官35名,组建31个办案组,内设机构整合为“七部一室”,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官履职保障、工资套改已全部完成。初步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追究、信息化监管等制度,司法责任更加明确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做好与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讲清楚,将各级党委对检察队伍关心厚爱讲清楚,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服从改革大局,确保转隶工作真正做到合编、合心、合力。目前,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人员、职能、机构平稳转隶。

五、坚持固本强基,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扎实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解决问题。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案件评查等措施,全力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和司法监督水平。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发干警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热情,全院形成了“实干是品质,落实是能力”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主动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案件。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切实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联系, 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全年办结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和事项3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接受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 3 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律师参加检察工作会议4次、案件公开听证2件。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1名副检察长履职情况, 有力监督支持了我院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依法治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院党组被区委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集体”,机关党委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干警荣获表彰奖励21人次;预防职务犯罪、“生态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9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是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汉滨区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深,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不足;二是司法规范行为依然存在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构建检察机关公共关系能力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汉滨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新担当。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要求,立足职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全区追赶超越目标,不断创新服务经济发展新举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把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行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和保障力度。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举措,护航汉滨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在依法治区中共建新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应对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守护民生的基本手段和有效途径。依法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各类犯罪。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青少年犯罪。健全司法办案社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全力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探索运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层次实现公正与效率。把维护公正、保护民权、排解民忧、化解民怨贯穿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努力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在品牌建设中构筑新高地。坚持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做大做强“生态检察”品牌。围绕汉江水质保护、国土林业、富硒产业等领域,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刑事犯罪,不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模式,切实守护青山绿水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舌尖安全”和“用药安全”加大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坚持依法监督和督促整改相结合,用好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四是在深化改革中激发新活力。以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完善与新办案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机制,确保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充分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自行补充侦查等职能,全力保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五是在强化监督中提升新效果。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衔接机制,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违法行为、追诉等监督措施,全面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为干事创业、敢于管理、敢于担当者提供法律保护,努力提升监督效果。

六是在从严治检中获取新动能。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职业保障建设,弘扬“工匠精神”,解决“本领恐慌”。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严格管控案件质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强化公共关系建设,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确保检察工作不断追赶超越、勇创一流。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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