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认为我这是在替天行道,欠我钱不还还要去吸毒,我就想着给他点教训,现在经过你们的教育,我知道错了”,被告人在看守所中喃喃说道。
2021年7月,徐某委托吸毒人员马某向被告人刘某购买三十克冰毒,因马某与刘某前有借贷纠纷,刘某为报复马某,遂用砸碎的冰糖冒充冰毒,将假冰毒交予马某,共计诈骗马某人民币17300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明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达到相应犯罪数额标准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故刘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诈骗罪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某也将为之付出代价。
随着我们经济的快速发展,毒品犯罪也逐渐高发,由毒品牵引出的案件也五花八门,本案就是个例子,刘某想着马某买到假毒品也不敢报警,遂对马某实施诈骗。对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防毒意识,自觉远离毒品,切勿投机取巧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为打造无毒社会、绿色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