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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餐”想吃就能吃吗?

发布时间: 2022-09-14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饭付钱是三岁小孩都懂得的道理。近日,一名37岁周姓男子因吃“霸王餐”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请汉滨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查周某某屡教不改常吃“霸王餐”,自20224月至20227月间曾先后八次在不同餐饮店吃“霸王餐”被批评教育或行政拘留。 

  检察官以案释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男子吃霸王餐的行为就属于“强拿硬要”,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 

  吃“霸王餐”一般情况下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长期吃“霸王餐”,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当事人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则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吃“霸王餐”的行为系强拿硬要,且有多次寻衅滋事劣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对其定罪处罚。 

  所以说,霸王餐不是你想吃就能吃的,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幸福美好的生活靠诚实劳动去创造,妄图不劳而获,免费吃别人的馅饼,这是不可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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