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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机制建设 形成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组合拳”

发布时间: 2018-11-23
  近年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检察监督工作重点,不断加强内外联动,强化机制建设,有力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打出了检察监督“组合拳”。

  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实现检察监督刚性。2017年汉滨区检察院就公益诉讼工作向区委专项书面汇报,区委予以充分肯定,区委主要领导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强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务必及时回复和积极整改;2018年,汉滨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履行检察机关监督情况纳入对镇办、部门考核体系和纪委、监委追责体系,加大了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财政保障、宣传保障、组织保障。20187月,该院在汉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获全票通过。以此为契机,该院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向党委人大专题报告、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同步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实现了检察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

  整合内设部门执法力量,构建立体监督体系。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汉滨区检察院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 “一把手”工程,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出台了《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建立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移交和办案协作机制,通过检察一体化监督,实现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的有力打击整治。今年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做到信息速递、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立案监督、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公益诉讼各项监督措施一起上阵,监督行政机关移交涉刑案件4件,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对安康市、汉滨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相关规划、国土等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打出了检察监督声威。

  以“对话”减少“对抗”,形成合力保护“公益工作格局。汉滨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以联席会议、座谈交流等方式,取得行政机关的认同和支持,与土管、林业等部门会签了《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工作联系机制实施意见》,细化了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介入、执法衔接等制度,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专案专班”办理模式,努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2017年以来,该院应行政机关邀请介入行政案件查处15件,协调多部门联合整治9件,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受破坏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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