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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及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30

  白河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及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2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D-2021-AFD0701   

  2、项目名称:白河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及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471,692.00元

  4、最高限价:471,692.00元

  5、采购需求:白河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及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白河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及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须满足用于白河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及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14  至 2021-09-29(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具备装饰装修经营范围;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⑤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7-30至2021-08-05 17:00:00 止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2 09:00:00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915-78221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话:19891565056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

   

  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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