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变被告
这事,真的能扯平吗?
尽管天气晴朗,小刘的心里却阴霾不散,驱车来到熟悉的小区工地旁,回想起自己曾经挥洒的汗水,他气不打一处来。
“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案情经过
原来,一个多月前,小刘曾在这里挥洒过汗水——为车库雨棚玻璃焊接钢架,事到如今早已如期完工,却因为某些地方验收不合格,被老板扣掉了四千多元。每想到这,小刘便气不打一处来,于是便决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小刘: “王老板,你欠我的工资什么时候给?要是再拖下去,你可别怪我不仁义!”
王老板:“我不是跟你说了?你管我要不着工资!是东哥叫你来的,找你东哥要去!”
小刘一听这工资怕是要不回来了。立刻火冒三丈,随手从车内掏出一个铁扳手,“哐哐哐”就是一通乱砸,几十块刚安装好不久的车库雨棚玻璃被砸了个稀巴烂,心里的怒气好像也随着这破碎的玻璃消失了……砸玻璃的“壮举”让小刘的电话变成了“热线”,找他问罪的电话一个接着一个。虽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欠妥,但他仍自我安慰:“谁让他拖欠我工资的!几千块钱不是钱啊?那也是我的血汗钱!我把我自己安的玻璃砸了怎么了?我俩扯平了!”
这事真能扯平吗?
······
显然不可能
检察官说法
暴力讨薪不可取
小刘讨要拖欠工资的行为本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当这一合理诉求无法满足时,小刘选择破坏他人合法财产——工地车库雨棚的玻璃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显然是不合法的。经鉴定,被砸坏的玻璃价值两万余元,小刘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目前,小刘已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讨要工资无果
既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走正规途径解决工资问题
使用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
反而会将自己送上被告席
受到法律的惩罚
(供稿: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