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精神,开展交流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继军主持,全体干警和聘用制书记员参加。
会上,首先集中组织干警学习了《决定》原文,随后各部室主任结合学习心得和岗位职责作了交流发言,对《决定》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表示将认真学习《决定》精神,结合本部室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决定》各项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决定》是对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和补充,既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意见精神,又注重联系实际,体现了陕西特色。院党组要围绕《决定》要求,深入学思践悟,主动谋划推进,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能动履职,强化担当。要围绕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一体化履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统筹结合,突出重点。《决定》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不仅有“四大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还涉及到检察建议、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有关单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职责等。在具体的工作实践过程中,要根据各部门的检察职能,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培育特色品牌,抓出工作成效。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院党组要加强与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同时在履职推动落实《决定》的过程当中,要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