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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检察院:念好“五字诀” 打好组合拳提升案件评查水平

发布时间: 2019-07-23

2019年以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在“明、做、抓、重、促”五个字上下功夫,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全院案件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学习明标准。为提高员额检察官对案件评查的认识,以办案态度推进案件评查,白河县检察院多次组织员额检察学习省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将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掌握案件质量认定标准,为履行评查职责打牢坚实基础。

二是带头评查做示范。检察长把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带头评查重点案件。通过阅卷和排查业务系统,列出问题清单,针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指出危害后果,并在评查反馈会上,对存在的问题面对面通报,点对点纠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规范程序抓精细。为促进案件质量评查有序推进,由检察综合业务部门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年初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计划,明确各季度评查重点,在评查节点,统一收集需要评查案件的案卷,进行登记、分案、回避、评查,召开评查问题反馈及评查结果通报会,听取被评查检察官意见,填写评查表,制作评查报告,审定案件质量格次等。

四是评查成卷重规范。为全程、全面反映案件评查办理情况,白河县检察院落实季度评查全程留痕机制。每季度发出评查通知,收集、分发评查的案卷直至评查报告上报等都做到全程留痕。同时,评查人员对评查出的问题,须留存问题材料,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每案留存评查表、评查报告,记录司法办案中存在问题,提出初步评价意见,最终报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确定案件质量等级格次,实现评查一案一表、一案一档,评查过程全程留痕

五是当面反馈促整改。季度评查结束前,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汇报会。评查人员和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加,评查人员面对面反馈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办人对反馈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分管领导面对面督促办案人员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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