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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整治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5-3328899;0915-3525891;邮政信箱:陕西省安康市第001号邮政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节假日除外)8:00---20: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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