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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检察院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中争做“群众贴心人”

发布时间: 2019-11-12

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中,白河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各类为民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困难,争做“群众贴心人”。利用回访帮教、刑事被害人救助、量刑建议等机制有效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最大限度地挽救当事人;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依法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加强公诉阶段调解、协调工作,努力化解当事人矛盾对抗;走出机关开展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努力让人民群感受检察人文关怀;扎实开展下访、巡访工作,认真开展“争做文明检察干警、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对群众来信来访全部都按照首办责任制流程和“七日内回复、三个月答复”规定及时办理,大力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活动,真正践行“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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